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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縣庫支票管理規則」,業經本府105年10月21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4201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規則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0/21
發文日期:2016/10/21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52904201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縣庫支票管理規則」,業經本府105年10月21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4201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規則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請本府財政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發布令
  • 修正條文